公 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浙江省一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细则》(试行),经省人民调解协会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定余彩珠(舟山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临城法庭调解工作室负责人)为一级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舟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4月28日
联系处室:舟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地址:舟山市海天大道681号
邮编:316021
电话:0580-2036168
舟山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