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近日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同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伴随式”执法监督。

 

 

 

此次涉企行政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对浙江东海酒业有限公司和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入企现场检查。本着“伴随不干扰、建议不干预、指导不逾矩”原则,执法监督人员分别对两部门的入企行政检查活动进行了全过程跟踪监督。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执法监督人员重点对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文明用语、全过程记录以及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实时提醒和指导,确保每一项执法检查活动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时跟踪监督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监督过程中,执法监督人员与被检查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向企业介绍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了解有关部门入企行政检查情况,重点征询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变相检查、频繁检查、小过重罚等情形,同时听取企业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意见建议。

    今年,市司法局将聚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常态化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持续发挥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良性联动效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提高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