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执法专项监督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为全面评估《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海钓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实施情况,夯实海洋执法领域预防性监督新格局,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开展执法专项监督

    9月5日至6日和9月11日至12日,根据计划,市海洋经济发展局邵华颖总工和市司法局李蓓副局长先后带队分别赴普陀中街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嵊泗马鞍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监督工作。执法监督组一行对相关海域范围内从事海钓活动的船艇进行检查,向海钓人员、海钓休闲娱乐经营商家了解《海钓管理办法》的知晓程度、办证情况以及渔获物限额等情况。在东极镇、菜园镇召开座谈会,邀请县(区)海洋经济发展局、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有关乡镇代表和海钓人员代表、海钓经营服务组织代表参加,通过重点条款落实情况专项问询、听取工作汇报及相关人员意见建议等形式充分了解《海钓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实施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旨在监督保护区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严格履行海钓管理的法定职,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同时也是为海钓执法管理赋能,进一步明确保护区内海钓管理相关工作重点,加强保护区海钓活动安全管理和海洋资源保护。执法监督组将根据此次了解的情况形成报告,推动相关执法单位提高海钓执法管理主动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保护区内海钓专项执法制度化,依法严厉查处违反《海钓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为《海钓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后续评估、修改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海钓活动安全、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