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王钢副厅长带队赴舟山开展 《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8月1日至2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钢带领调研组一行赴舟山开展《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8月2日上午,调研组召开立法座谈会,市司法局、市文广旅体局、相关市级部门和县(区)文广旅体局负责人及文旅行业代表、特色乡镇代表、从业人员代表等参加会议。与会人员结合本地区文旅行业特点、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针对海洋海岛文旅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个性问题进行发言介绍,对文旅行业领域内出现的海钓、民宿等新业态发展与监管作了充分交流,并对《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许多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王钢副厅长对参会各单位和代表积极支持立法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指出舟山在浙江海洋海岛旅游发展中探索出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具有借鉴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法规内容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提供了参考。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如福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