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征求《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范》舟山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范》舟山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9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舟山市司法局(电话:0580-2021340、电子邮箱:15957101329@163.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
舟山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9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范》舟山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9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舟山市司法局(电话:0580-2021340、电子邮箱:15957101329@163.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
舟山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