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政统领,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更加有力
(一)推动责任压紧压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法治统筹、任务交办、考核评价、法治监督等法治建设“统分结合”机制。重塑法治舟山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形成以重点工作为核心、考核办法为抓手、过程监督为保障的全链条抓落实体系。
(二)强化督查问责问效。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和全局谋划,推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相结合机制。
(三)提升平台赋智赋力。承担法治浙江建设考评“数智化”管理的试点任务,“舟法智-依法治市一体化平台”被提升为“法治浙江建设考评管理平台”,并在省级部署推广,在实现法治建设考评省市县乡“四级”贯通上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深化“三改”赋能,法治营商环境做优做强
(一)抓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改革。扎实推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法治营商环境改革跨部门、跨地区、跨系统事项。加强最佳实践案例培育选树,1个项目入选全省“最佳实践案例”,4个项目入选全省“微改革”项目,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工作纳入全省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突破性抓手。
(二)攻坚企业合规改革。推进螺杆、远洋渔业、石化、民宿四大特色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打造民宿产业合规“五个一”品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海岛民宿业合规指引,项目获评全省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加大政府重大项目决策法治保障,完善覆盖“三重”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体系。
(三)实施涉企政务增值改革。建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专区成为企业感知政府服务的“传感器”、获取信息的“资源库”、寻求帮助的“老娘舅”。在全省首推惠企政策汇聚平台“舟到营商”,已发布302条惠企政策,累计访问量9万余人次。开辟复议助企纾困“绿色通道”,加大涉企案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
三、坚持“七化”并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推进政府治理制度化。增强地方立法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完成《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2项政府立法。推进“开门立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相融合,将法规规章全部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二)推进行政决策程序化。精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职责分工清单“两张表”。开展涉营商环境、涉行政复议等专项清理行动,清理文件数量提升36.2%。加强合法性审查数字化改革,创新审查方式,有效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市级统筹协调指挥职能。出台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指导意见,督促执法部门细化公布“一单位一清单”裁量基准,“首违免罚”清单覆盖33个领域362项。推动公安、综合执法、卫健领域实施“公益抵罚”制度。
(四)推进监督制约模块化。承接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全国试点任务,打造“纵横一体、全域联动”执法监督同盟体系。部署开展涉企重复执法、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等专项监督活动,制发监督通知书18份,推动单位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
(五)推进普法宣传精准化。全面推进机关单位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制度,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示范培育“普陀山·清朗号”等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37个。新建普陀宪法广场等宪法广场、海岛法治公园8个,法治文化建设面貌焕然一新。
(六)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全域化。在全国首创推行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工作模式,全年新收复议案件327件,同比上升6.88%;复议诉讼案量比值达2.64,同比增长142%,连续三年复议后“零”败诉。“全域联办”工作多次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被推荐参评第三届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七)推进化解纠纷多元化。出台诉前调解等系列机制,民商事纠纷调解与诉讼比指标为全省第1。承接省“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试点,关注“一老一小”,创新律师、公证便民举措,推进“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数字化应用项目建设,牢牢站稳法治为民的根本立场。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在法治协同、基层法治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2024年,我市将以争创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主题主线,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主动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做实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