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的新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自觉拉高工作标杆,以模范生的标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实践,切实发挥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者”的作用。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指导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加强和改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刑事执行职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推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特别是着力抓好法治统筹工作,召开市委法治舟山建设工作会议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40余场,精心组织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等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纪念活动,出台《法治舟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迭代升级法治舟山建设八大抓手,有效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和落地生根。
(二)部门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1、紧扣“纲要”抓实法治政府统筹职责。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认真履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出台《关于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10方面34项精细化、本地化具体任务和目标。颗粒化分解法治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上半年完成情况自查工作,2022年7月份以来每月定期通报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压实整改责任。对市司法局涉及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将之纳入局机关、县(区)司法局年度重点工作考评内容,定期召开局机关内部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提高整改成效。加强法治政府重点任务落实,深化法治巡察、法治督察、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工作机制,累计对52个部门开展法治巡察,反馈问题或建议315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等专项法治督察7次,督促问题整改200余个,派员参加市、县(区)考核组对93家市级部门、383家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2900余名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2、紧扣“创新”推进政府法律事务。加强政府重大项目、决策的法制保障,2022年来,共为甬舟铁路、东海实验室、六横大桥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300余件次;审核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273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类合法性审查意见150余条,采纳率达100%,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在全省率先推进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审核涉企政府合同698件,涉及标的400亿余元,这项工作纳入了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被评为全省系统“数字司法好应用”,“信用+合同管理”获评2022年舟山市信用应用场景路演观摩会特色推广项目。在全省首创舟山市惠企政策汇聚平台,共发布258条惠企政策,平台访问量达61877人次,精准推送3612次,已兑付金额达26亿余元,惠及企业25.3万家次,这项工作被评为全市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合法性审查覆盖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法律事务、行政机关合同等各个领域和各个层级;市司法局严格依规公布2022年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事项2项,引领示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3、紧扣“规范”推进行政执法。主动服务保障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心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合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十项硬核保障举措,积极参与改革方案拟定、划转事项审核、队伍撤并等核心工作。扎实推进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创新,着力打造“2345”行政执法监督同盟体系(即设立两个前沿哨所、创推三大协作机制、深化四项长效制度、组建五支监督队伍),工作做法受到省司法厅充分肯定。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筹全市创推执法监督“模块化”工作法,为执法实践提供规范样本。积极引导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新增296项“首错免罚”事项,避免执法监管简单粗暴,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工作,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舟山市基层专职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在全市36个乡镇(街道)共明确专职监督人员72名,实现监督人员100%全覆盖。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法监管,创新研发启用“智慧律管”系统,常态化监督律所律师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存疑案件或可疑线索,有效提高现场执法检查效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率实现100%。
4、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履行普法办职责。深入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新建海岛宪法主题文化园。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掌上以案释法、海上法治灯光秀、空中普法讲座、船上流动学法、村社集中讲法等形式推动民法典宣传入脑入心。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分层分类的重点对象精准普法,设立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8个,共开展涉共富法治宣传惠及14万+市场主体、20余万群众,组织“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500余场次,组织开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3人次,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1万余人次,切实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工作氛围。
5、紧扣法治舟山新需求推进部门法治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育,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共49人,占比16.67%,持证率较较机构改革前增加9.2%,已经超额完成了省厅明确的15%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市律师万人比为4.06。立足小岛共富实际开展“法润小岛 律助共富 ”专项行动,组建一支小岛法律顾问团和X支专业领域法律服务团,并为全市12个共同富裕示范岛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被推选为全市“小岛你好”十大标志性成果,使法治共富“最后一公里”有效畅通。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公证机构3家,公证员13名,助理18名。加强公证工作,积极推进公证服务“一件事”改革,探索远程公证、“身后一件事”涉财公证等数字化应用,不断提升公证行业发展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办事不出岛”“千岛通办”,全面推行经济困难承诺制,持续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在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实现“应援优援”。加强仲裁工作,积极拓展仲裁案件类型,大力推进仲裁惠企便民,出台《仲裁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实施办法》,仲裁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3355名,其中专职调解员370名,比去年增长了8%。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市新增公职律师64名,目前市级政府部门公职律师配备率为64.5%,较去年增加9.66%。
(三)全力提升法治促进中心工作的情况。
围绕项目攻坚、改革创新、营商环境三件大事积极谋划针对性举措,制定出台《司法行政系统关于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中心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自贸试验区、甬舟铁路等重大国家战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法律保障,完善覆盖“三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体系。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重点落实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任务,结合舟山实际创新开展全市海洋行政执法预防性监督,开发海洋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数智应用,不断提升海洋行政执法监督品牌效应。升级行政复议应诉品牌,实施“行政复议提质增效年”专项活动,优化复议应诉全市全域联办、闭环管控等工作,承接数字复议试点落地,争取相关指标明显有所提升。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工作,发挥好行政复议“晴雨表”和“吹哨人”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全域联办等工作品牌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全力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筹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市府院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7次,指挥部署落实我市落实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等重点工作,研究推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惠企政策“舟到营商”等创新工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实施“法治统筹聚力提升”工程,全力打造“海洋强市·法治同舟”金名片。围绕法治浙江考核指标体系调整实际,结合“五大领域”法治建设评价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地方关键性指标,打造科学精准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法治统筹的力度、精度、准度。推动完善市县全面建立法治建设“六大机制责任闭环”,努力打造具有舟山特色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推动法治舟山建设“八大抓手”专班实体化运行,建立法治舟山建设“八大抓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常态化工作交流、信息互通。创新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推进机制,建立标志性成果项目库,推动法治建设示范创建调研、培育、提炼、推广闭环管理。推进“舟法智——依法治市一体化平台”迭代升级,加快“法治舟山指数”驾驶舱上线展示,打造“法治舟山指数”示范名片。实施“基层法治建设最佳实践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以“一镇一策、一镇一示范”为导向,逐步形成基层法治建设品牌矩阵。
(二)实施“依法行政保障提升”工程,全力提升法治促进中心工作的能力水平。围绕项目攻坚、改革创新、营商环境三件大事积极谋划针对性举措,制定出台《司法行政系统关于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中心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自贸试验区、甬舟铁路等重大国家战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法律保障,完善覆盖“三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体系。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重点落实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任务,结合舟山实际创新开展全市海洋行政执法预防性监督,开发海洋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数智应用,不断提升海洋行政执法监督品牌效应。升级行政复议应诉品牌,实施“行政复议提质增效年”专项活动,优化复议应诉全市全域联办、闭环管控等工作,承接数字复议试点落地,争取相关指标明显有所提升。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工作,发挥好行政复议“晴雨表”和“吹哨人”作用。
(三)实施“为民服务质效提升”工程,全力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的精度优度。加强精准普法,立足舟山实际创新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开展“法律进渔区”“法随远洋”等工作,努力打造远洋渔民法治素养提升特色品牌。继续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工程,深推“法润小岛、律助共富”专项行动,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2023年底前全市律师万人达到4.2以上,偏远海岛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明显改善,法律服务资源更加得到丰富。持续开展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提升工程,聚焦利企便民加强数字化改革,承接省“仲裁在线”试点任务,结合舟山实际创新“舟到有法”数字普法应用,创新公证涉财应用,不断打造具有舟山特色的数字化场景应用。
(四)实施“平安护航共治提升”工程,全力夯实司法行政除险保安的基层基础。加强司法所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乡镇、村社两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量占比,迭代“海陆联动”跨域人民调解品牌,提升诉源治理水平。加强除险保安,全力做好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的除险保安工作。狠抓社区矫正工作,在市级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基础上,指导县(区)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配套改革,统筹做好“海之矫”应用迭代升级,努力在更高水平打造涉海社涉渔社区矫正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