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3月4日下午,《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市民政局副局长傅其海、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黄炉达、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处负责人徐荔荔出席会议,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浙江日报、都市快报、浙江之声、舟山日报、舟山晚报、舟山电视台等十余家省市主流媒体应邀参加本次发布会。这也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召开的首场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傅其海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意义;李蓓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黄炉达、徐荔荔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重点就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和管理、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激励措施、监督管理及后续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等一一进行解答。
近年来,我市实施的“美丽群岛 幸福养老”工程,正逐步夯实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原因和我市岛屿多且分散的特殊地理环境,加上我市老龄化比例持续走高,使得社会养老压力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破解和规范。
《条例》于2020年纳入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经市民政局起草、市司法局立法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等程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供给与保障、医养与康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实施,不但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休闲娱乐等方面的现实需求,还着力破解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诸多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为确保人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对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确保《条例》规定的诸多激励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