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司法分局“四项举措”加强涉毒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一是加强涉毒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做到“三个坚持”即:走访坚持“深度”。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被调查对象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开展走访,与村委会社区干部、被调查对象的亲属好友以及被害人等进行面对面地调查,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调查坚持“细度”。在走访凋查过程中,做到调查内容细致全面。认真调查犯罪成因,看重被调查对象的涉毒史、家庭经济情况、朋友圈等;评估坚持“严度”。对涉毒犯罪人员审前调查工作,采取高门槛严把关的措施全面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严把社区矫正 “入口关”。
    二是将涉毒社区矫正对象列为重点管理对象。一方面严格落实走访、面谈、电话报到、外出请销假、集中警示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制度,加强回访力度,掌握其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情况;另一方面,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进行帮教:利用其亲友进行亲情感化,密切关注其交友情况,开展毒品危害警示宣传、心理辅导、心理干预等活动,提高他们抵御毒品诱惑的心理素质。

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工作。通过社区矫正工作与禁毒工作衔接配合,建立联系制度,把突击吸毒检测工作常态化,对于在吸毒检测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吸食毒品行为的,一律向决定机关提出收监建议,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涉毒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力度。

四是加强对涉毒社区矫正对象家属戒毒工作的宣传工作。引导家属履行监护责任,使涉毒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家人的关爱和期盼,早日迷途知返,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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