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四步”工作法入围2023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普陀区立足渔港实际,躬耕“枫桥经验”,探索形成的沈家门街道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四步”工作法入围浙江省2023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系全市唯一。一是红帆“领航”,党员引领解决动态管理难。将船长为党员有3名以上党员的渔船、运输船,明确为“瀛洲红帆”船,深化党员纠纷化解“领头雁”作用;形成“红帆船长+党员船员+骨干渔民+东海渔嫂”的自我管理团队,打通风险化解问题前端。二是海陆“织网”,网格组团解决发现处置难。创新运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将184余艘渔船编组划分为4个海上网格,落实隐患排查责任;设立法院、海警、海洋与渔业局等11个专业工作室打造海上“融治理”中心,自该模式运行以来,各类矛盾纠纷现场处结率提升20.4%,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三是平安“起锚”,阶段管控解决源头预防难。抓住“人”的主要因素,抓好“出海前、航行中、归港后”三个环节,强化矛盾纠纷源头管控,依托普法学法、集中培训等安全教学活动,轮训200余人次;通过建档审查远洋渔业企业出海船员信息,近两年预警阻断重点前科、精神病史等人员出海风险13人次,纳管轻微问题人员42名,实现“陆上问题隐患不下海”。四是法治“稳舵”,多元治理解决调处化解难。坚持法治支撑、数字赋能、多元协同,依托海上社会治理中心和数字平台,实现海上矛盾一站受理、调处流程一体运行、分析研判一图展示;积极打造“枫调渔顺”人民调解品牌与省内、省外沿海涉渔地区建立人民调解跨域协作机制,近三年共处置海陆各类纠纷4500余起,涉及金额4435万余元,海上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