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来源: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处) 访问次数: 字号:

近日,我市召开《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耿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晖出席发布,市委宣传部新闻处(新闻发布处)副处长解启胜主持。

会上,郑耿德主任介绍了《规定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规定》基于加强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安全管理,预防瓶装燃气安全事故,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立法目的制定,打通了瓶装燃气运输配送“最后一公里”。《规定》主要对实行统一配送制度、落实随瓶安检制度、细化供气保障制度、加强船舶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信息化制度等五个方面作出制度规范。

参会记者就偏远海岛地区居民日常用气制度保障、瓶装燃气统一配送、随瓶安检服务落实、瓶装燃气气价、运输、配送补贴、瓶装燃气停止供气情形等情况进行提问,李蓓副局长、张辉副局长分别就上述问题予以详实回答
    《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共二十七条,于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