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李蓓副局长一行开展瓶装燃气立法系列调研
《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3 年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初次审议项目。近日,市司法局李蓓副局长一行赴普陀区开展立法调研,实地了解我市城区建成区与渔农村地区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相关经验及难点堵点,同时举行两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座谈会,对拟规定的重点制度设计进行交流讨论。立法联合起草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调研。
8月22日、28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座谈会先后在舟山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和市城管局召开。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介绍了各自瓶装燃气经营情况,并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较多建设性、专业性的意见。
8月23日,调研组在普陀区城管局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普陀区城管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港航与口岸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会议。参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能与工作、生活实际对瓶装燃气配送车辆规范性、配送时间段限制、部分住人悬水小岛配送费较高问题等事项作了深入交流讨论。
8月24日,调研组赴普陀区葫芦岛实地走访,听取当地村干部、村民关于瓶装燃气气瓶置换、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瓶装燃气配送价格、家中气瓶日常储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下一步,调研组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予以认真研究和吸收,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