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宣贯会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530午,我市召开《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市府办副主任张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舟山海事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围绕《办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市海洋与渔业局结合《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传达了主要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普陀区政府市文广旅体局、市资源规划局等三家单位负责人就宣传贯彻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三点意见是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单位以“保护海钓资源、规范海钓行为”这一立法目的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深入理解《办法》实施的特殊意义二是要认真组织好《办法》的宣传学习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办法》把学习宣传《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基层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要广泛宣传《办法》的制度创新、主要亮点和具体规定,共同做好《办法》宣传工作,形成宣传合力三是要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相关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健全完善本地开展《办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制度机制相关部门要结合《办法》要求,加强协作配合,抓紧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有力有序推进保护区海钓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我市两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海钓管理水平。

《办法》于2022年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经市海洋与渔业局起草、市司法局立法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于今年2月14日公布,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渔业资源与海洋环境保护,为文明海钓安全海钓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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