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立法引领网格工作 优化海岛治理模式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近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正式出台《舟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包括总则、网格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网格联动和数字化、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我市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发源地,多年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一直是体现我市社会治理成效的一张金名片,受到上级肯定。《条例》根据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总结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海岛实际和网格工作创新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也是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十二部地方性法规一是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联动部门的职责。规定市、县(区)、乡镇(街道)应当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议事协调机制,明确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日常工作职能的机构。二是规定网格划分标准。将网格分为综合网格和专属网格,综合网格一般按照每个网格覆盖常住村(居)民三百至五百户标准设置。规定常住村(居)民在五十人以上的住人岛屿至少划定一个网格,以填补偏远悬水小岛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盲点。三是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以及专职网格员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对专职网格员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产生途径,以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可以拒绝实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以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将属于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随意推给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的问题减轻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四是加强网格联动和数字化建设。规定市网格化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全市统一、共享共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网格化相关数据采集标准,并明确了网格化服务管理需求事项的上报、受理、流转、办理、反馈和核查等流程应当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作,形成工作闭环。五是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以及专职网格员的保障措施。规定对统一招聘的专职网格员建立健全薪酬增长机制,并明确按照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条件招录的专职网格员应当享受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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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是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初次审议项目,由市委政法委起草,市司法局审查修改,通过座谈会、论证会、问卷调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条例(草案)》在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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