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23年度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顺利召开
11月7日下午,舟山市2023年度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在新城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联合主办,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工委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立法工作负责人、各县(区)人大法制与监司委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联系立法事务负责人、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浙江海洋大学专家学者等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耿德在会上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及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强调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应当进一步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鼓励与会专家学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就地方立法中的地方特色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机制健全、立法能力与立法质量提升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全面提高我市立法工作水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范围拓展、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届中完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背景新形势,结合我市“海岛共富”、“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等中心工作及海岛自然环境、海洋特色文化等实际,详细阐释了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基层治理等领域的立法空间,并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精准选题、有序申报以及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后的调研、起草等后续工作推进作了专题指导。
市民政局副局长傅其海就其单位参与制定《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从选题确定、程序推进、团队建设和实施保障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帮助参会人员从微观可感的角度深入了解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的全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洪志标、市文广旅体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展之分别就《舟山市防治陆源污水影响海洋环境管理规定》和《舟山市海岛民宿业促进条例》的立法前期基础工作推进情况、草案初稿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以及下一步立法工作思路向参会人员作了介绍交流。
本次研讨会特邀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波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谢小瑶教授作了《限权,还是赋权?——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新解》的主题讲座。谢教授从学者角度诠释了关于设区的市立法权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逻辑间的联系,认为设区的市的立法权有关条款在立法实践中的功能是为更多的地方事务纳入立法范围提供规范依据,关键在于理解其“赋权”目的的涵义与功效,结合地方发展实践需要作整体性解释。
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全永波教授在最后作小结讲话,归纳和总结了本次研讨会的成功经验、创新做法及特色亮点,并表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将继续竭力为本市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提供智识支撑,为校地共同培育高水平的立法专业团队和立法人才提供平台。
为不断提升全市立法工作队伍的履职能力,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2021年起每年举办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通过立法经验交流、专家学者辅导授课、立法实务培训等形式,分享最新立法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做法,汇聚各方面的智识,赋能我市高质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