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三实招”深入推进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
近年来,舟山市行政立法工作将立法环节作为全民普法的“第一现场”,主动推进“开门立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相融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谋“硬”招,强保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若干意见》,解决公众参与立法“谁来保障”、“何时参与”、“如何参与”、“如何支持和保障参与”等问题,文件出台以来累计有80余名公众主动参与,创历年来新高。社会参与立法力量不断壮大,现已形成由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和20名政府立法专家、120名政府立法志愿者、30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7个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共同组成的地方立法智库,为推动高质量地方立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出“巧”招,促参与。将普法融入法规规章制定各环节,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通过线上征求立法意见平台、线上专家论证、线上与线下同步立法听证、线上与线下立法问卷调查等便捷方式吸引各类群体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全过程。针对不便线上参与的老年人等群体,创造性开展“立法面对面”意见征询活动,让人民群众为自己的观点“代言”,使地方立法更加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自觉遵守。在今年《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立法审查阶段,累计收到社会各方意见建议200余条,其中120余条被采纳。
三是亮“连”招,重衔接。全面做好立法后宣贯衔接联动,每出台法规规章必召开施行前宣传贯彻会,明确部门贯彻落实职责分工,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图文解读等方式对其制定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通过新闻发布会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将《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舟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等近三年来新制定的6部法规规章全部纳入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推动新出台法规规章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