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赴普陀、嵊泗开展保护区海钓管理立法调研
近日,为做好《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工作,市司法局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赴普陀和嵊泗开展立法调研。
10月底,调研组一行赴普陀东极镇听取了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人、海钓专业人士等关于海钓许可证制度实施情况和对海钓证许可有效期限、海钓禁止行为等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
11月初,调研组一行赴嵊泗县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司法局召开两场座谈会,并召集了县公安局、县资源规划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港航和口岸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相关负责人、立法志愿者代表等参加。调研组就《办法(草案)》的起草背景、具体条款进行了解读与说明,听取了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关于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情况和海钓相关产业规划的介绍。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海钓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划分、海钓许可证申领培训及考试内容、从事海钓活动船舶统一标识取得条件、从事海钓船舶的运行要求等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办法(草案)》的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海钓管理立法调研座谈会后,市司法局还召开了立法联系点、立法志愿者调研座谈会,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成果、立法体制机制建设和偏远海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保障等工作情况,并征求了与会代表对政府立法进一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