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个关注”促“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8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舟山市司法局对标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关工作要求狠抓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全力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持续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关注简政放权,把牢审核关口,确保“依法有序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公布实施2021年版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涉及许可事项304项,并逐一列明事项对应的下放、承接及改变管理方式等要素。严控新设许可事项,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提请市人大暂停实施“海钓经营许可事项”,同步对4部政府规章、296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舟山市地方立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清零。持续打造“无证明”城市,以市府办名义制发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知,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本要义、适用范围、工作规程、实施流程,建立责任保险、容错免责、信用惩戒等配套机制,在2020年公布5类证明事项清单、取消303项证明事项的基础上,经全面梳理后于今年6月公布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涉及行政许可、确认、给付等事项40项。

 二、关注放管并举,提升执法质效,确保“严格规范管”。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紧随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步伐,推进执法事项综合集成,目前已划转综合执法部门实施的处罚事项近600项,划转海洋综合执法的事项237项。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秀山乡“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方案于2020年底获批并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办理处罚案件37起,开展日常执法180余次,整治违法违规问题600余个。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探索推行全方位、各领域、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破解多头重复执法等烦企扰民及“三不管”等监管难题,已累计创建应用场景61个,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78次,发起检查任务130次,市场主体受检频次降幅达58.2%,初步取得了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的“三赢”效果”。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公示并动态调整执法主体、人员、程序、结果等信息,开展执法证件清理换发,确保全市5335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市36个乡镇(街道)基本实现合法性审查机构、人员、制度“全覆盖”。

三、关注惠企便民,创新政策供给,确保“优质高效服”。全面集成惠企政策,在全市范围进行全方位排查梳理,最终编制形成了涉及创业支持、税收政策、产业发展、资金奖补、人才政策、融资扶持等方面共计452项惠企政策清单。创建惠企政策汇聚平台“舟到办”,依托“浙里办”终端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户体系,研发建设舟山市惠企政策汇聚平台,面向全市广大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精准推送、提前订阅的数字化政务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有效破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创新实施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机制,出台《舟山市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模式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教育、港航等部门已适用“首错免罚”模式办理案件64起,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