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公示通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关于《舟山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公示通告

 

 

    2021年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总结提升舟山普法实践经验和公民法治素养,现根据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对《舟山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6月29日-7月28日。

如对本《规划》(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舟山市普法办公室来信来电。联系电话:2283565。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


 

舟山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为“四个舟山”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未来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也将进入经济能级、开放层级、城市品质跃升的战略机遇期。为统筹谋划我市今后一段时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实现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浙江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讨论稿)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我市全面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的海岛风景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摆到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我市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法治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民守法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双普”共进,强化数字化赋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融合发展,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系统性和协同性全面提升,智能精准的数字化普法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健全,全社会普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突出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级宣传阵地作用,阐释好法治中国、法治浙江、法治舟山建设蓝图,展示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讲好法治故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阐释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本涵义和重要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海疆行”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推动规模化地标性宪法阵地打造,在不同对象的各类仪式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三)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大力宣传民法典。“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阐释好民法典典型案(事)例,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五)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全民普法的基础任务。大力宣传有关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自贸区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立足国际化纠纷解决需求,建立健全自贸区涉法事项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创新,以标准化和法治化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开展涉外法治宣传活动,推进“自贸试验区法治论坛”和法学研究深入发展,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大力宣传政务公开、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大对失信案例的宣传曝光力度,营造公平、准入、透明的法治环境。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助力更高水平“平安舟山”建设。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以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对象,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有计划、分步骤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一)坚持分层分类,狠抓重点对象精准普法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行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法治类教材、课外读物的编印、征订、使用,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实践式、体验式、互动式教学活动,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确保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加大兼具法学、教育学双重背景的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强化法治教育师资年度专题法治理论与教学实践轮训。

加强渔农民法治教育。深入开展“送法进渔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等工作,大力宣传涉渔涉农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抓住渔区特点,以渔村基层干部、渔船职务船员、远洋船员和海上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以伏季休渔期为集中时段,紧密结合海洋立法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将法治宣传融入渔业实际、融入渔民生活。建立渔民、渔嫂普法宣传队伍,搭建海上流动普法阵地,实施海上普法网格化管理,有效促进渔区依法治理和海上安全生产。加强对渔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流动人口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二)坚持特色引领,推进重点领域法治教育。

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营造公平公正、重信守诺、开发开放的营商环境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点,紧密围绕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与绿色石化、海洋产业等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为企业解难题”“法治宣传进中小微企业”等专项行动,开展面向重大项目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油气产业园区等针对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保障。打造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主题普法菜单,及时发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积极释放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信号。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商会法律顾问、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等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企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积极打造法治景区生态链。以海岛旅游、全域旅游发展为背景,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融入景区标识、旅游服务项目等,常态化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法治培训和民宿法治沙龙、法治体检等活动,制作宣传旅游服务行业法律指引,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海钓捕捞、民俗文化、休闲渔家乐、民宿经济等新兴旅游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依托佛教名山普陀山影响力,持续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工程,开展宗教场所法治化管理研究。

不断深化法治军营建设。不断丰富“法律拥军”工作载体、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重点抓好“普法海疆行”等特色活动载体,巩固深化海军部队“宪法广场”、部队法治学校等“法治军营”建设范本,常态化开展官兵宪法宣誓、模拟法庭、送法进军营等拥军普法活动。完善“法治军营”建设体制机制,全覆盖配备部队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积极培育“法治干事”队伍,选树部队“学法标兵”,进一步提升官兵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处置各种突发情况的能力,在远洋护航中彰显法治力量。

(三)坚持教育引导,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相结合,针对不同群体法治素养提升的目标、任务,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和载体方式,按年度确定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实施推进。建立科学的公民素养标准和评估办法,广泛宣传公民素养白皮书。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广泛宣传和倡导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用法的内生动力。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体系建设相衔接,纳入公民个人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激励机制。完善激浊扬清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的身边人身边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第一动力,着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以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为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众和人工智能等共同供给的普法产品和活动的供给方式,形成以需求牵引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实现精准普法、有效普法。

(一)打造立体式全方位普法。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引导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推动全民守法。把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网络听证会、立法志愿者参与立法等方式,聚焦热点难点,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颁布前专题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提升社会公众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参与度。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通过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效普法;落实公开庭审、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等工作,通过法律文书公开上网等方式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复议办案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释法的地方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推动普法创新发展。以创新为导向,围绕数字法治改革方向,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带动普法内容、普法方式、普法载体的数字化转型,推动集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咨询、法律路径指引、法治案例展示等多业务协同、多场景应用的智慧普法平台取得新突破。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及时研判各类群体的法治需求,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动形成“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供给新模式。以效果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打造“普法云课堂”等一批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时效性好的普法品牌,积极创作和广泛传播歌曲、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加强对优秀新媒体、自媒体普法作品的鼓励推广,促进普法方式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以融合为导向,加强市县统一、部门联动的普法融媒体矩阵建设,着力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效协同的融合机制,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报、网、端、微、屏”融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打造精品法治品牌栏目、节目。

(三)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市配套出台的实施意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推动普法教育由政府主导向社会普法转变,逐步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普法机制科学化。贯彻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不断拓展全媒体融媒体公益普法阵地。巩固培育社会大普法品牌,加大对优秀公益性普法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志愿者、普法项目、普法讲师团、普法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的扶持力度,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健全社会普法组织支持发展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建立社会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鼓励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专家等加入普法讲师团队伍。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教师、专业社会工作者、海岛文艺轻骑兵、网络红人、媒体从业人员、东海渔嫂宣传员等参与普法志愿活动,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法治和地方文化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繁荣与法治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海洋特色法治文化,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挖掘海洋法治文化资源。依托舟山区位优势,继续发挥舟山海、军、宗、景等特色,推动法治文化与海洋文化、地方传统文化、产业文化、宗教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推动海洋特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资源优势,在体育赛事、文化演出、娱乐活动、传统节日和公共文化场所等融入法治元素,细化打造纵横联合、与时俱进的普法项目和法治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加强历史文化和地方文化研究,厚植海洋特色历史文化底蕴,注重收集既能传承发展海岛特色历史人文资源、又能反映法治舟山建设发展历程的经典事例,讲好海洋特色法治文化故事,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融入法治文化、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二)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体系,制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标准。将法治元素融入城市景观带、海洋文化带、海岛夜景亮化带,结合国家文化公园、古城复兴计划、海岛公园、美丽海岛田园综合体等建设规划,形成富有舟山特色的“海疆法治文化景观带”。结合地域特色,深化“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县(区)域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渔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推进宪法公园、法治景观、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市、县区、主要功能区规模化特色化法治(宪法)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全覆盖。结合部门特点和行业特征,积极打造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推动以“数智”普法为核心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实现普法资源共享、普法模式共创。  

(三)丰富法治文化产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教育作用,建立以群众法治需求为核心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服务、供给体系。鼓励专业团队、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将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戏、渔民画、剪纸等民间艺术,将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影视剧制作等,积极开展法治书画、法治动漫、法治陶艺等主题竞赛活动,加强本地特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和“淘文化”平台,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充分发挥法治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打造“海上枫桥”市域样板。进一步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行为准则,提炼总结“善治学堂”、“知行讲堂”等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高群众的普法参与率和法治获得感,推动形成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广运用村民说事、民情恳谈、民生议事堂等社会多元化参与机制,积极引导新乡贤在村社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推动沿海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打造沿海疆、绕海岛的乡村治理样板工程,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乡村治理新经验和新方法。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国家级、省级 “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90%以上。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制定规范和完善考核机制,构建协调联动、合力共为的基层法治建设带头人培育工作大格局。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健全完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与学生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坚持法治教育与企业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宣传涉企相关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市域依法治网体系,推动普法依法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和涉网新型犯罪防范打击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广大网民在法治实践中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深化网络文化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普法工程。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推动形成互联网法治建设高地格局。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平安舟山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守法普法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守法普法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办事机构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村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普法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本级守法普法协调机构报告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于下一年度1-2月份提交普法责任清单、重点普法任务清单等。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加大以案普法力度,使以案释法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要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法治宣传教育专版专栏专题,把普法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及时刊登、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和节目。

(四)强化基层基础。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从政策、制度、机制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加强对普法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组织的系统培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由法律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研究人员等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理论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社会普法提供智力支持。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终期总结验收,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改进建议书;未按要求改进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或者处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清单化、项目化推进,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掷地有声、落地见效。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普法工作经验,定期表彰和奖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