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位一体”率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近日,舟山市民政局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为抓手,联动相关部门,在省内率先开展《未保法》宣传进学校、进村社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一是全方位奏响科普“最强音”。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思路,全方位开展宣传。横向上,市民政局迅速联合宣传、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结合未成年人不同阶段的生理、心理等情况,编制多角度、生活化、易读懂的宣传资料,用发生在身边鲜活、真实的典型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未保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纵向上,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专题宣讲,确保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深入了解《未保法》内容,并依托他们及时开展基层宣讲。

 二是立体化拓展宣传“主阵地”。在市、县(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未保宣传片;积极协调汽车站、商场、文化广场等交通枢纽和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户外宣传栏、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宣传《未保法》知识;在主城区、各乡镇(街道)所在地、村(社区)悬挂普查标语、摆放宣传画;在无限舟山app、大舟山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上定期推动《未保法》相关内容。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未保法》知识,实现宣传阵地全覆盖。

 三是面对面传授未保“经验书”。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未保法》宣传,通过视频动画、典型案例讲解、现场互动游戏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老师和同学们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欺凌、防毒禁毒、预防性侵害等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目前宣传已覆盖舟山本岛内50所中小学校。开展“未保宣讲进村居”活动,广泛发动公安网格、社区宣传干部、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上门入户开展未保知识宣传教育,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上门宣讲,发放宣传知识手册,让家长和孩子掌握并传播基本的未保知识,提高防范和自救能力。目前已发放宣传手册2000册,书本近10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