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8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4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举行《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松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顾建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推进情况、修改重点以及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说明。领导小组成员就涉及物业服务人、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行为等重点条款内容展开了讨论,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提出融入低碳环保、数字化改革、垃圾分类等时代特色。

会议指出,原条例实施以来,对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民法典出台的背景下,为保证法制统一,原条例修改势在必行,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已开展的修订工作总体方向和主要起草内容与本次立法目的基本吻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牵头会同市住建局等有关单位研究梳理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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