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服务与管理新动向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市住建局组织起草了《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于近日报送市司法局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该草案送审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司法局立法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邮政编码:316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slifa@sina.com。
附件:1.关于《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2.《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3.《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
舟山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