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新一轮立法调研项目库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2日 来源:市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号:

 4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调研项目库(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超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小月作部署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宏主持会议。

 自2015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履行立法职能,已制定9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实体性地方法规8部、程序性地方法规1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制定实施《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地方性法规,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供了“舟山样本”。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规范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港口船舶污染物“海陆无缝交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实施《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科技进步和“创新舟山”建设提供了更加具体、细化的法律规范。

 会议指出,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安排了《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3个立法项目,将通过地方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张明超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创造新时代舟山发展新奇迹的起始之年,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谋划新一届立法调研项目库编制,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张明超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要深刻认识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深刻认识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地方立法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要高站位高起点统筹谋划,准确把握立法调研项目库编制的方向原则、工作重点。要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切实发挥政府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积极组织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要科学把握好“严守立法权限,不抵触;坚持问题引导立法,有特色;小切口立法,可操作”三项原则,确保地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好执行、真管用。要突出抓好促进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民生领域地方立法、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方立法四项重点。

 三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立法调研项目总量、质量双提升。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报送的立法调研项目均要经集体研究讨论。要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落实执行,各部门和单位要紧扣时间节点,盯紧阶段目标任务,扎实高效推进编制工作。要严把标准规范,科学编制项目,每一个申报项目都要有详细的立项论证报告,明确法规需要规范的重点内容。要坚持开门立法,确保项目数量,切实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需求强烈的立法建议项目征集上来。要深入调研论证,确保项目质量,形成一个可操作、有特色、管长远的立法调研项目库。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法规处负责人,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