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赴普朱管委会开展《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为我市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310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松宽带领下,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和立法处人员会同市人大有关专委领导赴起草单位普朱管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指导推进该条例起草工作。市政协副主席、普朱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干松章作为起草单位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普朱管委会有关领导就该条例起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及建议等作了汇报和说明。调研组结合起草单位在立法工作中的困惑,重点就该条例起草内容涉及到的风景名胜区管理主体、条例具体适用区域、各有关单位的管理权限边界、有关权限下放、规划编制审批、土地管理、旅游监管及如何与上位法衔接等核心内容作了深入分析和精心指导。

会议认为,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作为国内外闻名的佛教圣地和旅游景区,对其通过立法加强保护和管理,意义重大。会议对起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前期研究,深入调研,精准把握拟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明确立法定位;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理顺草案内容中的管理体系,注重协调处理管委会与佛协、部队、政府、部门等关系;三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草案内容涉及现行重大体制变更问题必须细致梳理报市委集体决策;四是要加快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立法起草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调研、起草、论证、审查等立法相关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保证立法质量和效率,按期完成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