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进一步提高区依法行政和行政应诉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普陀区依法治区办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就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出台相关通知,深入推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

   文件规定,一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尤其是各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要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行政应诉人员力量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代理、协助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政府行政协议、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准备,全面掌握作出涉诉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分析研究争议焦点;四是要坚持“能调则调、应化尽化”原则,对于符合法定调解和解条件以及其他具有协调可能的案件,特别是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建议和解的案件多措并举力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五是要建立行政诉讼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全面了解全区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若发生行政败诉案件,涉案单位应形成书面败诉案件分析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办理落实意见,报区司法局备案,同时呈送区政府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