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开展新年学法“第一课”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3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2月22日上午,普陀区委副书记、区长徐炜波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会前组织开展了《政府招商引资等行政协议的法治化管理》专题学习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分会常务理事唐明良应邀授课。区政府班子成员、区政府办、区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唐明良博士从行政协议的签订主体资信调查、竞争中性原则、条款权益平衡要求、违约责任细化等八个方面对政府协议签订履约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剖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他指出,协议签订前要做好充分前期准备,借助大数据有利条件对对方资信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增强诚实履约的可预期性;要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对投资方的义务条款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相关条款清晰明确,对于投资方的承诺,以投资方义务的形式予以明确约定,确保合同全面履行;对于补贴奖励要更多转向生产要素配置,推行以差别化要素价格为核心、多元化综合措施为辅助的结果运用政策体系。

徐炜波充分肯定了此次学法的意义。新春伊始,学法先行,为全区领导干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之风。他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为载体,推进全域法治意识;区政府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学法用法的示范者,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处理好大力招商与谨慎选商、平等约定与公平诚信履约两对关系,守住法律的底线,维护政府诚信形象。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全区行政机关合同将实现全过程监管,有助于进一步防范合法风险,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