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打造“综合查一次”多跨协同数字应用场景见成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舟山市紧随全省“大综合一体化”和数字化改革步伐,创新实施全方位、各领域、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同步开发建设舟山市“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系统性打造行政执法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制度破题。围绕当前执法监管中存在的多头、重复执法等烦企扰民及三不管、无人管等监管真空问题创新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新模式。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由市领导亲自部署,专门制发实施意见,出台配套制度机制,明确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一周一任务、一周一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强势推进。二是梳理多跨场景。从“上”(围绕省级相关部门及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中”(围绕部门执法需求)、“下”(围绕群众投诉举报的高频事项)三个维度全面梳理形成物业小区违建行为、海上船舶联合检查等体现地方特色、回应重大民生关切的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变以往上级“指定式”的联合检查计划为本地区“菜单式”自选,靶向治理执法监管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三是动态管理清单。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场景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批分期发布。截至目前,全市已梳理公布6个批次共397项应用场景,并已全部启动实施,覆盖执法领域29个,检查事项940项。

二、突出需求导向推动数字革新。围绕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推动实现数据汇总分析和可视化管理的需求,结合业务实际,开创性地建设舟山市“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一是研发业务模块。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现有框架流程,结合实际需求,通过在省平台统一跑道下开发架设本地区个性化业务模块,实现了场景清单录入跟踪、年度计划任务编制、联合执法协同流程等特色功能的灵活定制。二是上线展示中心。全面归集全市155392个市场主体和4631名执法人员数据,创造性地开发全省独有的本地数据回流及统计分析功能,进而打造“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展示中心,以门户界面智慧大屏的形式,直观展示各部门、各领域、各县区的联合检查数据信息,实现了全数据归集、可视化管理,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实现数据共享。依托政务“一朵云”,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端接受检查任务、匹配检查表单、录入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推动“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与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公共信用平台等系统的云端互联舟山市“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业务模块和展示模块已分别于6月1日和9月6日正式上线,目前各项功能运行良好。

三、突出目标导向推动成果凸显。围绕充分利用改革实践成果,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到“全省共享”的目标要求,积极提炼总结“综合查一次”实践案例和优秀经验,自今年3月18日“综合查一次”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已累计开展专项行动402次,发起检查任务1319次,市场主体受检频次降幅达61.11%,初步取得了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的“三赢效果”,并已被纳入全省行政执法多跨场景重大应用项目,实现了多项创新。一是联合执法范围实现“全覆盖”。事项范围上,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延伸,覆盖至所有监管事项;执法领域上,涉及全市有执法权的各领域各部门,确保应联尽联;地域范围上,结合市级执法部门前期工作成效,制定出台县区推行的实施方案,实现“市级先行”到“全域覆盖”的转变二是联合执法任务实现“菜单式”。通过梳理个性化应用场景,变以往上级“指定式”的联合检查为本地区“菜单式”自选,在场景设置上综合考量目前执法监管中遇到的诸如物业小区违建乱象整治、海洋生态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关键点监管等难题,实现了“规定动作”到“靶向治理”的转变。三是联合执法数据实现“可视化”。通过开发建设“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实现检查过程展示、检查结果公示、数据自动统计分析等功能,并通过与省统一处罚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等互联互通,构筑执法检查自动化流转、联动化协同、智能化分析的“闭环”实现了“数据回流”到“结果应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