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司法所“双审查”把牢“三原则”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助力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东港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街道法律顾问共同对辖区14个村(社区)村规民(居民公约)的完善修订进行双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审查人员严把三原则”,对各社区村提交的村规民约,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了修改建议32条

 一是遵守严格民主程序的原则。为确保修订的村规民约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循上级的有关规定,按照“两委”提名成立起草小组、反复研究草拟初稿、反复征求群众意见讨论修改形成草案,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等民主法定程序,不偷工减料,不走过场,切实使村规民约起到引领民风民俗的作用。

 二是遵循村规民约的内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根据本村风俗习惯和群众基础等实际情况,理出可以利用的政策措施,尽力将村里得到群众认同的小政策、土办法合化,使其作为村规民约重要内容,审查中,司法所首先收集整理出有争议的内容,再与街道法律顾问共同审查,确使村规民约既合法又可操作。

 三是严把村规民约的内容不违背上级法律法规的原则。在收到村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后,审查人员对村规民约的内容逐条研究村规民约的内容,确保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违背,不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保证修订后的村规民约经审查后,能顺利进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