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翻、拓、培”深耕民主立法“土壤”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近年来,舟山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民主立法和完善各方参与立法机制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积极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逐步厚植民主立法的“土壤”。

一、翻挖“生土”,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一是建立12家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与7家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加强基层意见征集,打造“民意直通车”。坚持每个立法草案均前往基层调研,召开社会公众代表座谈会,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立法草案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二是建立由20名市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专家库,并出台《专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明确了专家在聘任期间的工作职责与相应权利。在立法审查过程中,进一步发挥专家库成员与社会上各领域专家咨询论证作用,加强对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评估和论证。三选聘首届120名政府立法志愿者,主要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行业协会人员、律师、企业人员、高校学生、热心市民等社会群体组成,其中50余名志愿者具有法律方面背景。立法志愿者主要参与收集、反映社会公众对政府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政府立法相关工作的咨询、座谈、论证等活动。立法志愿者队伍建立以来,短短数月内已收集立法志愿者提供的立法建议20余份,使地方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二、拓宽“沟渠”,创新公众参与立法途径。一是立法意见征求活动中,除向政府单位发函收集意见外,还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市司法局与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立法志愿者、立法联系点与立法专家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电视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征集,有效扩大公众知晓率。二是在《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审查过程中会同起草单位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全省首次试行现场与网络同步听证,该立法听证会现场共有14名听证代表、10名旁听代表,网络上共有15名听证代表及近百名社会公众参与,短短两小时内整个网络听证会点击量累计为1500多次,有效建议留言80多条,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三是在立法工作中与市政协探索开展立法协商,邀请市政协社法民宗委参加立法调研与评估论证,广泛征求相关界别政协委员对立法草案意见建议,并积极推进立法协商成果转化。在《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审查中,收到政协委员意见建议5份,进一步提升了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培育“肥力”,提高公众参与立法水平。一是在立法志愿者和立法联系点微信群征求意见时给予指导,使立法志愿者和立法联系点提供的建议尽可能符合我市立法权限和执法、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建议质量。二是邀请立法志愿者亲身参与专家论证会,通过现场倾听专家发表意见建议以及锻炼自己现场表达能力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建议水平今年共组织两批次立法志愿者参加了《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和《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两个立法项目的专家论证会。三是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通过“培训+交流”的形式,对包含立法联系点、立法志愿者代表在内的参与立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参与立法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