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与帮扶工作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近日,普陀区司法局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以“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与帮扶工作”为主题作交流发言。

一是建立互融互通“制度墙”信息联动上突出“优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前,针对海上作业存在手机信号不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易出现人机分离等监管难点,局主动牵头与渔业、海事等单位建立健全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监管联动机制,提高社区矫正海上数字化监管水平。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需求,通过提前了解渔业、海事的相关政策,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请假从事海上作业方案》,对符合外出审批条件的矫正对象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与体温测量双防控,筑牢海上管控第一道防线。

二是打通共建共享“监控网”,在数字赋能上实现“共享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根据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相关规定,该局及时调整管控方式,联合区检察院细化出台《普陀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从事海上作业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海事、渔业、海警等多部门的衔接配合与核查核对,融入区大数据平台并连接公安“雪亮工程”,人、船、证信息核对实现网上流转,搭建起“数据实时监测、预警快速响应、风险精准识别、涉海涉渔管控、跨多部门协同”的海上管控机制全面提升涉海涉渔矫正对象的监管水平今年以来,已联合开展信息核查核对80余人次,确保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精准度。

三是搭建联动联治“志愿桥”,在教育帮扶上突出“针对性”根据司法部、省厅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充分考虑普陀海岛多风、多雾等天气影响岛际交通的实际,因地制宜打造了一主(区矫正中心)三辅(沈家门、东港、六横)的矫正中心模式,将桃花、虾峙、东极等其他离岛司法所的部分职能纳入中心主阵地,购置自助报到终端方便社区矫正对象就近报到、请销假、接受学习教育以及办理相关事项审批。同时整合社会资源,与舟山市青洋社工研究发展中心签订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项目培育协议,深化一区一品牌建设,强化教育帮扶的实效性和多样性。今年以来,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并解决就业3人;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10余场次,教育培训社区矫正对象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