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机动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128午,市司法局召开政府规章《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邀请了来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舟山市秉拯法律服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对《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进一步做好《办法》立法后评估的收官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立法处干部和《办法》实施地嵊泗县有关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本次会议。

《办法》评估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嵊泗县政府作为主要实施单位,共同参与评估。评估具体工作由市司法局委托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进行。评审会上,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向与会专家介绍了立法后评估报告中关于立法后评估工作概况、《办法》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分析、《办法》的立法质量评估分析、评估结论及完善建议等主要内容。与会专家结合自己工作领域的专业优势,分别发表了个人评审意见。专家组经深入研究讨论,一致认为该报告形式规范,内容完整,结论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同意通过评审。同时,专家组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重点围绕评估报告的结构、评估数据和引用案例完整性、评估建议的准确性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为提高评估报告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撑。

下一步,评估组将认真研究并整合吸收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评估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改进《办法》实施工作及今后修订完善《办法》的重要参考。


QQ截图2021012915145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