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草案)》专家论证会暨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全面研究论证《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中主要制度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市司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24日上午召开《规定(草案)》专家论证会暨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
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新区决策咨询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相关专家以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相关代表出席本次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和法工委相关领导列席会议。与会人员对《规定(草案)》展开多维度、全方位的研究和讨论,提出《规定(草案)》应当突出加强对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提高综合利用效率;构建我市危险废物处置海陆联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和职责;以及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协调指导,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等建设性意见。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