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化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法〔2020〕2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市执法协调小组起草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代拟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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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代拟稿).doc
中共舟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