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现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17日之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舟山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580-2280857,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2号楼,联系人:纪京(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稿)。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的意见》,稳妥有序推进我市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稳妥有序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全面清理在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到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禁食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新公布的畜禽和水生动物管理移交以及允许养殖野生动物繁育场的变更登记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禁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转型转产工作。
二、分类精准施策,妥善处置人工繁育场
我市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物种主要有河麂(獐)、黑斑蛙(青蛙)、中华蟾蜍、蓝孔雀、七彩山鸡、鹦鹉等6种,其中河麂(獐)为最主要养殖物种。各县(区)政府、有关功能区管委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两个《决定》的规定,准确把握禁食野生动物范围,实事求是,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的分类处置工作。
(一)对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七彩山鸡移交给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管理,对已经明确按照水生动物管理的黑斑蛙移交给渔业部门管理,林业部门依法撤回和注销已核发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林业、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做好信息分享、资料交接等工作,保障养殖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对具有科研、药用用途的中华蟾蜍和具有展示用途的外来物种鹦鹉、蓝孔雀,可作为科研、药用、观赏展示或制作科普标本等非食用性生产经营继续养殖。林业部门要加强对人工繁育场的监管,严禁将非食用性合法用途的野生动物用于食用。
(三)河麂作为有史可查、有市场需求、有区域特色、有显著药用保健功效的物种,尊重人工繁育场经营主体的意愿,可继续养殖。对于继续养殖的人工繁育场,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做好许可证件的变更、换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的指导,规范养殖技术,推动后续使用管理,积极引导河麂养殖产业向中医药、保健美容和日用化工等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为引导河麂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帮扶养殖户转产转业,对选择整体退出养殖的河麂养殖场给予适当的转产转业补助。具体补助政策和资金由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明确和保障。对退养人工繁育场要及时关停,依法撤回和注销已核发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对养殖的河麂,各地按照《浙江省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要求,科学制定具体处置方案。今后,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增河麂养殖项目。
三、强化部门责任,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管理
林业部门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对已核发的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须撤回并注销,加强非食用性猎捕、繁育、利用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移交的七彩山鸡的接收管理工作,全面做好野生动物的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渔业部门做好黑斑蛙的接收管理工作。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防范禁食野生动物在处置过程中流入市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确保补助、处置工作顺利推进。宣传(网信)部门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卫健委部门要加强野生动物人畜共患疾病人际传播的公共卫生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各地做好野生动物放归自然的生态安全评估工作,做到科学放归。
要妥善做好人工繁育场的转型转产和帮扶工作,对转为非食用性合法养殖的,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创造条件予以支持。对继续养殖的河麂,鼓励以合作社的形式,建立养殖基地,林业部门做好指导服务,药监、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地方药材标准研究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责任落实。市政府设立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县(区)政府、有关功能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设立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任务书和路线图,倒排时间表,按时间节点,合理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两个《决定》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倡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树立健康文明生活理念。要做好政策的解释说明,密切关注从业人员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要及时掌握舆情动态,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加强敏感信息管控,推进处置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林德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 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玮(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曹国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姚国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鸿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颜斌勋(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
虞斌波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鲍华君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楼世峰(市卫健委副主任)
罗海忠 (市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