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4月15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法治舟山建设情况,部署2020年法治舟山建设工作。



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俞东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何中伟、徐张艳、魏明、刘永艺、沈国通、许小月、蒲晓斌、邬振悦等出席会议。会上,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作工作汇报,普陀区委、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报告和2020年法治舟山建设工作要点。

俞东来充分肯定了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他指出,我市法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公信力持续增强,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实现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良好开局。他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骨干工程。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抓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一体推进法治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真正贯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争当市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



俞东来要求,加快推进法治舟山建设,重点要做好六方面的工作。一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坚持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急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备的制度需求,建立健全体现舟山特色的法规规范体系,有效破解市域治理的痼症顽疾。二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舟山经验,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争议诉源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三要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强自贸区政策探索创新,全面清理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相背离的法规规章制度,强化民营企业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加快形成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特色制度体系。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要求,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四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权责一致的司法权力运行体制,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特色优势,从源头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要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最多跑一次”运用到矛盾纠纷化解当中,建好用好县(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完善乡村依法治理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治“防护网”和“公平秤”。六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要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普法宣传方式,弘扬文明风尚,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