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增强法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10月23日下午,市司法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市属有关部门及县(区)民政部门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受邀列席会议。

市司法局就审查过程中涉部门职责及财政投入等争议条款进行说明,并就修改条款再次征求部门意见。与会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政府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激励及医疗卫生服务等重要条款提出了意见建议。部分争议条款经协调会讨论、分析,当场予以修改确定。

会后,市司法局将根据立法协调会上各部门达成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立法程序及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