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9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举行《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姜建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德伟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居家养老服务立法推进情况和条例草案的文本框架、重点特色介绍及意见收集修改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就草案待讨论的重点条款和修改完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工作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老有所养愿望的真切回应,是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迫切需要。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发展的眼光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的重要性。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把普法贯穿立法全过程,通过各种载体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的社会知晓度;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效用,结合我市海岛居家养老实际,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尤其是要听取老年人群体的意见建议,真正体现惠民立法的理念;四是要注重协调对接,运用“双组长制”充分协调政府与人大意见,遵循立法程序,确保立法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市司法局将在下阶段立法审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按照市领导要求,牵头会同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进一步研究解决立法难点问题,以工匠精神对条例文本进行论证、打磨、完善,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确保法规务实、管用、可行,努力使之成为我市全面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一项重要法治标志性成果。